公司治理
董事會 獨立董事 薪酬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內部稽核 公司規章 獨立董事溝通情形 公司治理主管

組織架構

本公司設置直接隸屬董事會稽核部門,稟承董事會之命受其指揮及監督,以處理本公司及各子公司(以下稱本集團)內各項稽核業務,並依本集團營運規模、業務情況、管理需要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,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及職務代理人。

內部稽核人員及主管之任免、考核及薪資報酬

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及薪資報酬依本公司「召募任用管理辦法」、「薪資作業管理辦法」及「核決權限管理辦法」等規定辦理,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,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,並提董事會決議;其他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由稽核主管提報至董事長同意後辦理。

內部稽核人員之考核依本公司「績效考核管理辦法」每年執行一次,並依本公司核決權限辦法規定,經稽核主管審核後提交董事長核決。

運作情形

本公司建立完備書面之內部控制制度(含內部稽核實施細則、內部稽核作業規程、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辦法等),稽核室每年依據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,制訂年度稽核計畫經董事會審議核准後向主管機關進行申報,同時依稽核計畫執行稽核工作(含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),據以評估本集團內部控制制度,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,加以追蹤至改善為止;另稽核報告陳核後於次月底前寄交各獨立董事查閱。 稽核報告確定相關單位業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,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,以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本集團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(營運之效果及效率;報導具可靠性、及時性、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;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),適時提供改進建議,以確保本集團之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(設計及執行有效)。